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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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7月15日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介绍了《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并答记者问。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介绍《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引导渔民退捕转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举措。这项工作涉及10多万艘合法持证捕捞渔船的有序退捕,关系到近30万捕捞渔民的转产安置保障,可以说力度空前、举世罕见。
根据中央总体部署,今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经按期实现全面禁捕,2021年,也就是明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为期10年的禁捕。2019年以来,农村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沿江省市,制定实施方案,强化政策措施,建立协调机制,稳步推进渔船退捕和渔民安置保障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各地已累计退捕渔船近8万艘,渔民近10万人,上海、江西、云南等省市已提前完成退捕或将退捕渔船提前封存。但是,各省(市)工作进展还不平衡,一些地方在建档立卡、渔船退捕处置、渔民转产安置、执法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地方非法捕捞问题还比较突出,出现了团伙化、链条化苗头,按期完成任务还面临很大压力。
在此背景下,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并转发了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分别牵头制定的3个实施方案。《通知》主要提出了6个方面的要求,明确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举措,目标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措施更加有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求把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体制,组建工作专班,集中攻坚。
二是强化转产安置。精准识别退捕渔船渔民,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障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转产安置方案,实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要求地方兜底保障禁捕退捕资金需求,统筹使用相关资金,合理确定本省市补助标准;加快配备禁捕执法装备设施,提升执法能力。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各地成立公安、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指挥部,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加强行刑衔接。
五是加大市场清查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禁捕水域周边区域管理,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斩断非法地下产业链、利益链。
六是加强考核检查。把长江禁捕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河湖长制等考核体系。建立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江省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逐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快完善建档立卡和退捕渔船处置等工作,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做好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和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的专项行动,确保按期实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确保退捕渔民生计得到妥善安置保障,确保禁捕退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记者问:国家为什么如此重视长江禁捕工作?
于康震: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引导渔民退捕转产上岸,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一个重要举措。这项工作涉及渔民渔船多,覆盖区域范围广,是我国资源生态保护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作出全面部署,为我们扎实推进这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方向要求。国家之所以如此重视这项工作,我想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原因。
一是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孕育了丰富的生物资源,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为典型的区域。近年来,受各种高强度人类活动的影响,长江水域的生态功能显著退化,珍稀特有鱼类全面衰退,经济鱼类资源量接近枯竭,保护形势十分严峻。当前,受经济科技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的限制,许多影响长江生态环境的因素在短期内还难以彻底消除,有的还将长期存在。所以,当务之急是通过补偿政策来引导渔民放弃传统的捕捞权益,减少对渔业资源的竞争性过渡捕捞,延缓长江渔业资源急剧衰退趋势,甚至我们还想要扭转这种衰退趋势,促进它的恢复修复,为长江生态环境留出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
二是落实中央系列决策部署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长江经济带,指出“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强调“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已经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要求“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2017年至2020年,每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对长江禁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1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应当说,实施长江禁捕退捕,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审时度势、因势利导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彰显了我们党对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生态基础高度负责的执政理念,是我们必须全力抓实抓好的一项政治任务。
三是推动渔民生计长远发展的有效途径。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曾经极为丰富,历来盛产多种经济鱼类,最高的时候曾经占到当时全国淡水捕捞总产量的60%。近年来,长江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已经基本丧失捕捞生产价值。我这里有一个数据,刚才说最高峰的时候它占到全国淡水渔业总产量的60%,现在全国每年水产品总量是6300多万吨,长江不到10万吨。所以说,它已经基本丧失了渔业生产的意义、价值,已经是微不足道的。不到10万吨和6000多万吨比起来,确实是微不足道,我就补充这么一个数字。这就是我们说的,已经基本丧失捕捞生产价值,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实施长江禁捕退捕,既是破解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严重衰退、生物多样性不断减少的生态困境的客观要求,也是打破原来“一家一户”分散的竞争式捕捞导致“公地悲剧”,改变渔民“下水无鱼、上岸无地”生计困境的有效途径,这也是为了渔民的长远利益考虑。
综上所述,长江禁捕退捕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一项关键举措,是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突破口和工作着力点,对推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此,我们制定了暂定为期10年的长江禁渔方案。这个方案我用两句话来描述:在332个保护区已经于今年1月1日起率先全面禁捕的基础上,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退捕任务,做好退捕渔民的安置保障,确保明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大型通江湖泊等重点水域实行10年禁捕,坚决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
记者问:实施长江禁捕退捕是一项涉及到沿江10多万合法持证渔船、几十万捕捞渔民群众的重大政策安排。有些地方在建档立卡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于康震:
退捕渔船和渔民基础信息全面准确,是各项措施精准落实落地的前提条件,也是必要的基础。前期,我们组织沿江各省市对退捕渔船渔民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今年3月份我们又组织开展了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经过抽查发现,现在有些地方还存在建档立卡不规范、对象识别不精准、公开公示不到位等问题,填报的一些渔民渔船信息数据还没有做到准确全面,没有真正实现精准对接到船、到户、到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禁捕退捕工作的开展。基本情况不明,下边的工作没法进行。
根据国务院通知要求,目前各地正在按照“以证定船、以船定人、一证一档”的原则,组织县乡干部实行包村联户,对退捕渔船渔民进行再排查、再识别,查漏补缺,逐户确认,全面核查证书编号、作业水域、家庭情况、就业意愿等基本情况,及时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由县乡村的负责人签字背书、逐级上报,对建档立卡的信息数据负责,确保在7月31日前,也就是这个月月底之前,全部录入退捕渔船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数据准确、信息全面。
8月1日以后,我们将锁定各地上报的渔船渔民有关信息,这些基数都要锁定,今后将作为落实补偿资金、转产安置、社会保障、后续帮扶、验收考核等后续一系列工作的基本依据,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不漏一船、不落一户。近期,我们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派出了10个督查组,由司局级干部带队,到沿江有退捕任务的10个省市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项督查,协调推动和指导帮助各地能够按时保证完成建档立卡工作,为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记者问:农业农村部如何加强日常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以确保如期实现禁捕目标任务?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
长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涉及的区域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应该说在人类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面对这样一种新形势、新要求,今年初农业农村部出台了《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强长江禁捕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多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常态化的执法监管,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维护禁捕管理秩序。具体包括这么几个措施:
一是提升执法监管能力。沿江沿湖有执法监管任务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保障执法人员和经费。在中央层面,加强重点水域和交界水域的执法能力部署,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渔政执法管理和指挥调度系统平台。沿江各地要根据禁捕后的实际管理需求,紧急配置一批渔政执法船艇、无人机、雷达光电视频监控等执法装备设施。
二是建立协助巡护队伍。充分发挥退捕渔民熟悉水情、了解渔情的优势,结合执法监管的实际需求和退捕渔民安置需要,吸收条件适宜的退捕渔民建立规模适宜的巡捕队伍,协助渔业主管部门开展执法巡查、保护巡护、法规宣传等工作。
三是大力整治违法行为。强化渔政公安、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组成的渔政执法特编船队,提升跨部门、跨地区的执法合力。针对非法捕捞多发区域和重点时段,加强日常监管,扩大监管覆盖面,维护禁捕秩序。推动完善非法捕捞定罪量刑的司法解释,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强化社会组织动员。健全完善渔政24小时应急值守和举报监督制度,设立全国统一的中国渔政值守电话,开设中国渔政服务平台,推动与公安110联勤联动,受理涉渔违法违规案件举报。沿江各省市也要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公众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监督。加强休闲垂钓管理,将垂钓行为纳入渔政日常执法管理范畴,避免对禁捕管理和资源恢复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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